【我市論壇】「家,航向何方——航空城土地徵收案的爭議與未來」11.20場記






【我市論壇】「家,航向何方——航空城土地徵收案的爭議與未來」11.20場記
【時間】2015/11/20(五) 19:00 ~ 21:00
【地點】ThERE CAFE & LIVE HOUsE(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454號B1)
【講者】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田奇峰(航空城反迫遷聯盟成員)

【主持】蔡士豪【記錄】林采鴻【攝影】劉懿葳【直播】蔡士豪(以上皆為桃步走成員)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工作團隊:桃步走青年行動團隊
協辦單位:ThERE CAFE & LIVE HOUsE





邱:憲法中保障人民居住的自由、也保障了人民的工作權、財產權,也規定法律上必須要去進行明確的立法來落實居住權的保障,此外2009年馬英九任內也批准了兩個國際的人權公約,其中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國家和其他人不能任意的侵擾人民的住家,另外一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也有規定締約國要確保人民的食衣住行能夠獲得保障。
居住權的概念是保障了人們可以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而不管這個住的地方是用買的、租的,甚至是違建,國家都要避免去做強制迫遷的動作,真的要迫遷也要採取協商和安置的動作,並且提供司法審查的管道,避免居無定所,特別是對弱勢的人,而不是都交給市場,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社會中弱勢的角色。其實這樣的法律保障並不是簡單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就好,是強調人民能夠居住在一個有尊嚴的、安全的、和平的居住環境中,而強制迫遷必須發生在非常特別例外而且依照國際法的標準才能執行,什麼叫特別例外?蓋機場、炒地皮算嗎?有些國家有明確的列出來怪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對人民進行迫遷,對南非來說所謂公共利益只包含了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那經濟發展算嗎?在美國的一個判決中是有明確裁定不算的

       在過去的徵收案裡,都沒有人民參與預備聽證的管道,都是督委會把計畫通過了就開始執行,是航空城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徵收案例爭取了很久才有這項國際公約中早就有保障的權利。居住權在公約的概念裡並不等於所有權,只要有因為迫遷而遭受到的損失,不管有沒有所有權都要進行賠償。

        用國際公約檢視的標準來看航空城計畫有沒有符合國家應該要保障人民居住權的最低限度?為什麼要蓋航空城,一開始是交通部民航局說跑道不夠用,未來會有很多陸客來台灣轉機,需要蓋第三條,因為跑道所帶來的經濟效益讓縣政府說要蓋成航空城。跑道的預定地是六百多公頃,另外既有的遠雄自貿港也要擴充,還有六百公頃的產業區、一千公頃的商業區和住宅區,請問這些都是必要的嗎?另外我們到底需不需要第三跑道,和香港比較,同樣是兩條跑道,跑的城市和客運量卻都差很多,桃園機場只有香港的一半,應該要檢討桃園機場本身的效益問題,而不是蓋新的跑道,事實上現在的兩條跑道,其中一條也是一直處於維修的狀態,只有在使用一條,另外可以問的問題是,第三跑道是不是一定要蓋在那個地方?民航局提了三個方案,他卻選擇了迫遷人數最多、徵收面積最大的方案,而且國防部也已經把下方的海軍基地捐出來做第三跑道使用,他們卻不採用,反而把它規劃成產業區。
目前桃園都市計畫的轉換率只有百分之十九,還有一千五百多公頃的工業用地還沒開發,我們的政府卻還要徵收民宅、廠房來開發成產業區,另外他用來計算航空城蓋好後人口成長率的方式也是錯誤的,要來提出未來的人口成長率會有百分之八十政府才能去提出都市計畫,但目前桃園都市計畫根本沒有達到,所以要去質疑桃園縣政府是怎麼去提航空城都市計畫的。

      其實有很多居民可能在桃園這塊土地上已經被徵收過好幾次了,不管是蓋高鐵或是機場,他們可能會覺得政府要建設,那自己也只能配合,但真他們真的看不出來航空城的計畫會把他們的地拿去做什麼,但航空城這計畫喊出來這麼久,土地也被炒得很快所以在每次去陳情和抗議的時候,也都會遇到有民眾是支持的,但我們這一系列的討論就是要思考,到底土地的價值是可以這樣去炒作的嗎?這樣的土地使用方式真的是好的嗎?這種經濟發展的方式是我們想要的嗎?之前也有發生過之前營建署術長和桃園縣副市長葉世文的弊案,還有城鄉發展署的署長也發生了弊案,這些人大概就是每次航空城在審查的時候都會坐在那裡一起審查的官員。我們也覺得在制度面上,營建署的都市計畫審查委員會在結構上是有問題的,有一半的人都是政府官員、官方指派的學者,還有好幾次審查都是不公開的,他們沒有扮演好監督的角色,就是一直讓都市計畫通過。

       目前第三跑道那裡有三個埤塘,都已經被填起來了,另外還有十八口埤塘,水利局一直希望可以被納入徵收範圍,好像可以拿到一大筆錢,就算它們沒有被徵收,既有的功能也會因為水路的阻斷而消失,甚至只變成一個池塘而已。我覺得對於發展的想像是可以重新去思考的,究竟是要保留這一大片綠油油的田地和像鏡子一樣的埤塘,還是讓這一大片土地都變成灰色的產業區、商業區?今天不是說不可以有經濟發展,但要有什麼樣的發展我覺得是大家可以來討論的,經濟發展不會有單一的一種模式。目前航空城的範圍裡有兩千五百多公頃的農業區,甚至有些是特定農業區,但在計劃裡只剩下六公頃的農專區,以後農夫要耕田只能開車來,然後開車回家休息,農夫的工作狀態變得跟上班族一樣。之前桃園縣政府有做必要性的評估,說這個計畫屬於重大建設,但到底是跑道屬於重大建設,還是整個航空城都算?政府覺得現在實際耕種的面積根本就沒有那麼多,所以徵收也沒關係,但那很有可能是因為以前的徵收和污染,造成那裡無法耕種,現在把土地全部徵收,這些人又要怎麼生活?
       這個計畫會耗掉五千五百億的經費,接下來還要去貸款,難道這件事跟我們沒有一點關係嗎?很多人會說航空城是桃園的事情,外地人不要來干涉,如果真的這樣,那每個區域都獨立好了,這五千五百億和負債是全國人民要去承擔的,桃園這些值得被保存的自然人文景觀,請問外地人為什麼不能管?這是基本人權的事情,土地的價值和景觀,是每個人都可以去關心的,不是任何人說了就算。

田:我是航空城反迫遷聯盟的成員,今天分享抗爭的經歷和與居民準備預備聽證的狀況。為什麼會參與航空城的抗爭?因為以前任職的是教師產業工會,航空城裡有五所國小、兩所國中可能會因為航空城而遷移,所以我們就進去關心。在抗爭現場,我們會面對很多抗爭運作時所用的邏輯,他是一種人為的過程,不能用「不知道抗爭有沒有用」的心態去面對,不然終究會放棄,後來是居民主動去接觸淡海新市鎮二期的時候遇到台灣農村陣線的工作人員,農陣和教育產業工會才開始跟居民好好聊,2013年10月29號才第一次去台北營建署抗議,11月8號有大園區的鄉民代表發起遊行,當日有位呂阿雲老農自殺,又跑上台北抗議。

      2009年的版本要徵收的範圍並沒有很大,2010年突然45公頃的自由貿易港增加了一百多公頃,2013年整個外擴,為什麼要擴大這麼多?政府的解釋是因為我們需要發展,但坊間其實都知道,是因為有民意代表、有炒地皮的人進去買地,有人希望他的地可以變現,所以就有條路開過去、有計畫要徵收,航空城就這麼越來越大,航空城的用地原本是在海軍基地這邊,但等到國防部把地移交給他們的時候,卻又規劃成商業區、住宅區,為什麼會擴徵到這麼大?關鍵就是在2010年,原本2009年的版本就可以做航空城了,為什麼又有2013年的版本,查到是朱立倫到行政院當副院長的時候,這塊地徵收到了自貿港這邊,為什麼?因為這裡有他岳父的土地,所以我們就把這件事情向媒體披露,結果就接到他的律師信。

       未來航空城要執行可能會拆遷兩萬多位居民,而這些居民是不是能拿到金錢補償?其實不是,航空城市區段徵收,居民或地主可以選擇要錢或是配地,但佩蒂是要透過地價的評估,將來經過都市計畫再賠等值的土地,原本是農地的價格,後來變成價格比較高的建地,這會出現面積縮小至少40%的情況,但用農地換其實只會剩下2-30%,區段徵收中有人獲利有人受害,尤其是小地主和買公寓的,以捷運A7的案子為例,這是要做合宜住宅,在徵收還沒完成前就先做預標售,標給了遠雄,這就是葉世文弊案的重點,還有產業專區也是預標售。整個區段徵收最危險的地方在這,可以看到大地主即使面積縮小,土地還是很多,但小地主和住公寓的,在這樣的遊戲規則中是賠不回來的,所以整個區段徵收簡單來說,就是把窮人趕走,留下有錢人,也把外面的有錢人帶進來,整個區段徵收的過程中,一直發生賣地,所以這些財團才可以配到這麼多地,地方會仕紳化,有錢的人更有錢,所以有沒有在地人會贊成這樣的計畫,有啊,但要看你地大不大。

       為什麼有人贊成有人反對,建議各位還是先去了解每個人的故事,但簡單說為什麼會有人贊成或反對?剛剛有說,兩千多公頃的農地只有五百多公頃在耕作,地主賣不出土地就會希望都市計畫趕快來,除了現在就可以賣之外,也可以等到配地的時候再賣給財團建商,炒地皮有兩輪,第一輪是從都市計畫到徵收,第二輪是等到配完地之後繼續炒,其實就是現代版的圈地運動,誰有辦法炒?其實就是財團一直收購,那這個土地有沒有在運用,還有人對土地的價值感,就會影響到他贊不贊成徵收,而如果有居民也想要參與這項資本的遊戲,當然反對的力量就會減弱,所以整個航空城的紛紛擾擾和有沒有變成投資的惡性循環很有關係,背後是土地資本化的邏輯。

      反對航空城的居民組織有兩次,第一次叫做桃園航空城自救會,第二次叫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在2013年12月30號之前,第三跑道是比較靠海邊的,竹圍村曾經是航空城反迫遷的重鎮,但後來交通部說既然這麼多人反對,就把這裡保留下來,這個規劃一出來,自救會就潰散了,這裡的居民要面對的是將來跑道的起降,以後也只有一條馬路通到馬路上,後來他們就出了一個聲明稿。竹圍村被踢除後又再進行了一次公開展覽,後來在葉世文弊案爆發後,我們在6月22號進行了一場反貪腐的遊行,而再公展為什麼重要,因為這次有接受人民的陳情而做一些調整,所以我們可以拿著這圖跟居民說你陳情是有用的,可以不被徵收,所以人民其實很卑微,現在徵收這麼浮濫,人民沒有能力去面對,必須要有第二次公展才能再跟居民解說、重新召集居民,告訴他們只要能再縮小一點,就有可能不被徵收。

       我們去了一些都市原住民部落,房子就是租的,相較於一般依附在土地所有權上的權力,他們是沒有「權利」的,在這個清除中下階層人民的過程中,沒有人會去管他們,訪談他們的時候,他們也沒有對「權利」的概念,剛剛伊翎說的居住權,是像社會權一樣的東西,不斷需要社會上的民間團體去發聲,不然現在的居住權是依附在財產權上,就變得很狹隘,對這些人來說,他們沒有居住權的概念,政府也不可能對他們說明這些,所以這些案例是要必須被不斷的敘說的,才能讓人知道。

       現在來講一些有爭議的地區,第一個是三塊厝,在兩河流域,是相對獨立的區域,在6月24號的時候曾經被踢除,但在7月29號的時候,審訂版又把它那進去了,因為那些仲介和廖正井跑進都委會抗議,這裡面還有一個比較細部的操作是,有些地主想要賣地,仲介就要他們7月29一起去抗議,確定徵收了才會跟他買地。另外一塊水尾地區,是個很邊邊的地方,如果不被徵收也不會影響第三跑道,頂多是住宅區少一點,另外一塊是紅竹村,這裡人比較少,但土地面積比較大,政府說被徵收的人會被安置到這裡,有居民問村長說政府徵收紅竹村要幹麻,村長說這裡將來是要做住宅區,居民問是要給我們住還是要給別人住?當然是給別人住,但為什麼要迫遷原本的居民?過去大園這一代因為有海軍基地,所有很多眷村,但裡面的人已經被迫遷到龜山、八德,所以有很多荒廢的眷村,這裡可以安置人,但為什麼還要迫遷別人的地?假如航空城的計畫不變,紅竹村會是第一批被拆遷的人,因為要先建後拆,把其他地方的人安置過來,那居民要去哪?政府只說會有「優惠」。


       (介紹航空城地景藝術節)大概有三萬多人來看,展示的地點在剛剛講到的爭議地區,辦了講座、電影放映,讓人覺得老少閒宜,但其實是在反迫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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